近日开庭
2014鼓楼法院离婚案件开庭-6月23日开庭-庄荣华律师代理
知名南京离婚律师庄荣华代理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本案争议焦点为,离婚、子女抚养权、房产分割等。
现定于2014年6月23日,在南京市鼓楼法院热河南路法庭依照简易程序开庭审理
主审法官:陈池。


相关法律学习:

根据民法的相关规定,10周岁以下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至18周岁是限制限制行为能力人,可见,法律确认了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可以从事与自己年龄相符的法律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的规定,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可见,在父母离婚时,10周岁以上的孩子决定跟哪一方生活属于与其年龄行为相符的行为,孩子的这一决定具有效力,法院在判决抚养权归属时会考虑孩子的这一选择。在实践中,孩子的这一决定在抚养权归属问题上也比较重要。
 

    附: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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