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典婚姻家事普法
普通离婚纠纷
(标准案例示范 )
庄荣华律师讲解步骤与技巧
(2021-9-16结案)
鼓楼区离婚案件
遭遇:
委托人系男方,本案因双方夫妻感情破裂但无法协议离婚,双方无法就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等达成一致,我方当事人委托专业婚姻家事律师庄荣华,争取自己利益最大化;
目标:
这一次彻底解决离婚问题
办案周期:
律师立案时间:2021-8月6日
一审离婚时间:2021-9月16日
历时约2个月时间
承办法官:鼓楼法院--林冬华法官
案件结果:
1、双方离婚
2、孩子由对方抚养,我方每月支付抚养费3000元
3、余略
特别强调:
本案在当庭谈判的过程中反复很多次,双方在调解离婚与开庭程序之间反复交替很多次
最终双方才就离婚、子女问题、财产问题等全面达成一致,签订了离婚调解书
该案孩子较小,我方综合考虑同意孩子由对方进行抚养,也酌情支付了相应的劳务补偿
双方和平分手、一别两宽
至此本案终结,当事人非常满意案件结果。
裁判文书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调 解 书
(2021) 苏0106民初10021号
原告:A,男,汉族,住南京市浦口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庄荣华,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B,女,汉族,住南京市建邺区。
原、被告于2017年通过相亲认识,2018年7月登记结婚,2020年7月生育一女C,双方自2020年8月起分居至今。2021年8月6日原告诉至本院要求离婚。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A与被告B离婚;
二、双方婚生女C由被告B直接抚养,原告A自2021年9月起每月26日前给付C抚养费3000元,直至C年满十八周岁时止;
三、原告A有对C探视的权利,具体方式为:C五周岁前,B隔周周日上午将C带至公共场所由A探视半天,B可予以陪同;C满五周岁后,B隔周周日上午9时30分将C送至住所附近公共场所由A接走,当天下午4时送回该地点由B接回,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B应予以协助;
四、南京市建邺区河西车位中双方所有的权益归被告B所有;
五、双方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各自名下债务由各自承担;
六、原告A于2021年11月30日前给付被告B财产及家务补偿款人民币75000元。
案件受理费740元,调解减半370元,由A负担。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 判 员 林冬华
二0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法 官 助 理 张 琪
书 记 员 王智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