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
雨花台区-女方起诉离婚获取3岁男孩抚养权+2700抚养费+11万存款+

圣典婚姻家事普法
   离婚纠纷案件
  第2次起诉离婚
     调解离婚
获取3岁男孩抚养权
获取房屋所有权
获取11万财产补偿款

  (
标准案例示范  ) 
庄荣华律师讲解步骤与技巧
(2021-9-15结案)
  雨花台区离婚案件 



遭遇
     委托人系女方,双方因家庭矛盾、分居矛盾、感情矛盾等冲突导致感情破裂,对方第2次起诉离婚,我方当事人委托专业婚姻家事律师庄荣华,争取自己利益最大化;
     

目标
    这一次彻底解决离婚问题


办案周期:
律师立案时间:2020-7月1日


一审离婚时间:2021-9-13日

历时约2个月时间


承办法官:雨花台法院家事庭--郭莉莉庭长

案件结果:
  
 1、双方离婚
   2、孩子抚养权归我方,对方每月支付2700元抚养费
   3、各人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包括我方婚后登记获取的房屋)
   4、对方支付我方11万经济补偿款

   5、余略

   

本案核心的争议焦点有两个:
第一、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第二、双方夫妻共同财产该如何认定、如何分割?
第三、双方子女抚养权、抚养费、探视权该如何确定?

本案律师法律服务:
1、律师对本案原告起诉核心案情进行法律梳理
2、律师书写应诉思路和证据清单、法律风险控制意见书
3、律师与法院沟通律师法律服务意见
4、律师指导当事人开庭重点和庭审言辞

5、律师集中详细准备感情破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相关律师意见


特别强调:

   关于谈判离婚,本案第二次起诉之后,承办律师多次指导原告与被告沟通,曾经一度几乎达成调解意见,但由于疫情无法实现庭审
   待即将开庭之际,对方又表示要求分割我方房屋,以及争取孩子抚养权,双方争议看似又逐步扩大
   由于我方房屋系婚后办理登记以及涉及婚后还贷问题,孩子系男孩,女方仍然有很大的担心和顾虑,希望律师能够尽可能调解离婚
   庭审之时,承办律师一方面也不断的宽慰对方当事人情绪,另一方面协助法官调解离婚、子女抚养权、抚养费、探视权以及财产分割问题
   最终通过多轮沟通当庭实现了全面和解,对方不再要求分割我方房屋,同时也同意孩子由我方抚养,每月支付近30%抚养费即2700元
   我方也积极配合对方,给予足够的探视和协助
   

   至此本案终结,当事人非常满意案件结果

裁判文书


                 

               民    
                     (2021)苏0114民初号
 
原告:A,女,汉族,住南京市雨花台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庄荣华,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B,男,汉族,住南京市雨花台区。
原告A与被告B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审理。
原告A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恳请法院判决离婚;2、恳请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原告,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3000元;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A与被告B自愿离婚;
二、被告B于2021年9月25日前支付原告A 11万元;
三、原告A与被告B所生子C由原告A直接抚养,被告B自2021年10月起每月5日前支付抚养费2700元;
四、被告B自本调解书生效之日起,每月探望C两次,周六至周日(可过夜,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由被告B接、送),暑假随被告B共同生活二十天,春节假期随双方轮流度过(2022年随原告A度过,2023年随被告B度过,以此类推);
五、各人名下财产归各人所有;
如果未按本调解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240元减半收取120元,由原告A负担。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  判  员   郭莉莉
二0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法 官 助 理  袁晓珺
   书  记  员   朱  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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