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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法院网 作者:朱洁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3月召开的两会则是吸纳全国智慧、落实改革措施、部署具体政策的政治盛会。展望前程,新一轮改革大潮已经起势,而信访改革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关乎社会公平正义和和谐稳定,不可避免成为两会的热词。
当前,各类社会矛盾处于易发、高发期,一方面部分群众在征地拆迁、劳动保障、教育医疗等方面的诉求得不到解决,另一方面“一票否决”带来的压力也让地方干部苦不堪言。“长远的发展靠稳定,长远的稳定靠发展”,信访问题解决不好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损害了部分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动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刻不容缓。
在3月4日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傅莹面对国外记者关于中国信访制度的提问时指出,信访在中国是一个很独特的制度安排,信访工作面临着一些新的压力或挑战,要进一步改善信访工作,通过改革把涉法涉诉的信访纳入法治轨道。
正如傅莹所说,当前社会确实存在着行政部门不愿意当被告、法院不愿意受理的情况,也有群众反映说不敢告、告也告不赢,其结果就是让大量的涉法涉诉案件进入到了信访的渠道。归根到底,这是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不足的原因,司法没能成为人们心目中社会公平正义的象征,没有承担起化解纠纷的“最后保障”职责,从而使小矛盾逐步演化成信访积案。因此,要想从根本上破解信访难题,关键在于公正司法,树立司法权威,让群众“信法不信访”。
破解信访难题,要畅通诉讼渠道,降低诉讼门槛。修订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迫在眉睫,将大量游离于司法之外的行政纠纷纳入司法救济渠道,尽可能地排除对“民告官”各种各样的阻碍,才能更好地监督行政权力,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更好地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破解信访难题,要切实提高审判质量。办案质量是司法的生命线,没有办案质量,司法的公信力和权威只能是空谈。全面提高审判质量,让争议和纠纷止步于司法,不再进入信访;法官需缩短办案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在第一时间化解纠纷,避免“小矛盾”变“大信访”。
近年来,信访制度取得了一定的变革创新,自有其积极性所在;而让访民“信法不信访”,对于信访问题的根本解决,更能收长远之效。将涉法涉诉的信访纳入法治轨道,相信会让信访改革的红利真正惠及到群众。
作者单位:扬中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