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关键
离婚后房产归并 + 社保分割!南京离婚律师 1 次庭审圆满结案!秦淮区真实案例-庄荣华律师点评

离婚后房产归并 + 社保分割!南京离婚律师 1 次庭审圆满结案!


离婚后房产按份共有难分割,社保余额未分割成隐患!我方当事人(女方)陷入两难,南京离婚律师庄荣华团队接手后,精准运用评估报告证据,破解对方异议,1 次庭审既实现房产归并,又成功追回社保分割款,高效结案。遇到离婚后财产纠纷?专业律师为你维权,免费咨询通道已开启~

 

我们刚办结的这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让我方当事人(女方)彻底放下了心中大石!从离婚后房产按份共有无法归并,到社保余额未分割无着落,南京离婚律师庄荣华团队仅用1 次庭审就圆满解决两大核心问题,不仅帮当事人顺利拿下房产所有权,还追回了应得的社保分割款,让这场后续纠纷画上完美句号。

案情简介

本案属于 离婚后财产分割(房产归并 + 社保余额分割)” 类型婚姻家事纠纷。我方当事人(女方)与男方原系夫妻关系,离婚时未对共有房产男方社保个人账户余额作完整分割,仅约定房产按份共有。离婚后,女方希望将房产归并到自己名下,却遭到男方拒绝,男方还对女方提交的房屋评估报告不予认可,要求重新评估。同时,男方 2023 年 1 月至 2024 年 7 月期间的社会保险账户内余额,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未进行分割,女方多次与男方沟通无果,陷入 “房产难归并 + 权益难保障” 的困境。无奈之下,女方委托南京离婚律师庄荣华团队提起诉讼,要求实现房产归并并分割社保余额

办案经过

接案研判

接手案件后,我们第一时间梳理核心矛盾:一是房产归并及折价款认定,男方不认可已有的房屋评估报告;二是男方社保个人账户余额的分割主张能否得到支持。案件优势在于:房屋评估报告程序合法、结果客观,社保余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明确法律依据;劣势是男方对评估报告存在抵触情绪,可能导致程序拖延。核心突破口在于强化评估报告的合法性与关联性,同时明确社保分割的法律依据,争取通过调解高效结案。

庭前准备

证据梳理:整理房屋评估报告原件评估机构资质证明社保缴费记录离婚协议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评估报告的有效性及社保余额的共有属性;

法律检索:重点查阅《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关于离婚后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认定的规定,明确房产归并及社保分割的法律依据;

谈判方案:拟定 套备用方案,分别针对 “男方认可评估报告”“男方坚持重新评估”“部分让步协商” 三种情况,明确折价款社保分割款的合理区间。

庭审博弈

庭审中,男方仍对房屋评估报告提出异议,主张报告结果不公,要求重新评估。我们当庭提交证据,逐一反驳男方异议,指出评估报告系合法程序作出,具备法律效力。同时,法官结合我方证据进行释明,告知重新评估的时间成本与费用风险。在我方清晰的证据呈现与法官的合理引导下,男方最终放弃重新评估的主张。关于社保余额分割,我们明确提出该部分款项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应依法分割,并提交了社保缴费明细等证据,男方对此无实质抗辩理由。庭审过程中,我们还注重情绪疏导,缓解我方当事人的焦虑,同时把控谈判节奏,向男方阐明调解对双方的利弊,推动双方达成共识。

律师价值

法律价值:精准适用离婚后财产分割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房产归并(成功实现女方享有房屋99%份额,男方仅仅享有1%份额)与社保分割的法律依据,确保当事人权益有法可依;

经济价值:成功说服男方认可原有评估报告,避免重新评估产生的额外费用,同时为当事人追回12000 元社保分割款

程序价值:1 次庭审解决两大核心问题,缩短办案周期,降低当事人时间成本;

情绪疏导价值:全程安抚当事人情绪,缓解离婚后财产纠纷带来的心理压力,让当事人感受到专业与温度。

案件结果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最终结果如下:

位于 [XX 区域地址] 的房产归我方当事人(女方)所有,我方当事人于2026 年 7 月 22 日前向男方支付折价款37668 元

男方于2026 年 7 月 22 日前向我方当事人支付 2023 年 1 月至 2024 年 7 月期间的社会保险账户内余额分割款 12000 元

案件受理费566 元,减半收取283 元,由我方当事人承担;

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申请强制执行

核心特色 + 法律要点

核心特色

精准破局 + 高效维权 + 情理兼顾:面对男方对评估报告的异议,我们以扎实证据打破僵局;1 次庭审解决两大纠纷,实现高效维权;调解过程中兼顾双方利益,促成和平解决,既保障我方当事人核心权益,又降低纠纷对抗性。

法律要点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 年 1 月 1 日生效(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八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2021 年 1 月 1 日生效(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司法实践裁判标准:离婚后财产分割需遵循 照顾女方、合法合理” 原则,房屋评估报告若程序合法、结果客观,法院通常会予以采信;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社保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依法分割。

证据准备 + 攻防要点:主张房产归并需提交评估报告、房产共有证明等证据;分割社保余额需提供社保缴费记录、婚姻关系存续证明;面对对方对证据的异议,需提前准备证据合法性、关联性的佐证材料。

常见抗辩点:对方可能以评估报告不公、社保余额属于个人财产等为由抗辩,应对时需紧扣法律规定,结合证据逐一反驳,必要时借助法官释明强化主张。

总结分析

司法分析

此类离婚后财产纠纷,法院通常注重 效率与公平兼顾”,倾向于通过调解化解矛盾。对于已有的合法评估报告,若对方无充分证据证明存在程序瑕疵或结果不公,法院一般不予支持重新评估的请求,这也为当事人节省了时间与费用成本。

社会分析

现实中,不少夫妻离婚时可能因情绪对立或疏忽,导致房产、存款、社保、公积金等共同财产未完全分割,进而引发后续纠纷。此类纠纷的核心痛点在于 离婚后信任破裂,协商无果”,需要专业律师介入搭建沟通桥梁,明确法律边界。

实用建议

事前防范:离婚时应全面梳理夫妻共同财产,包括房产、存款、社保、公积金等,明确分割方案并写入离婚协议,避免后续争议;

事中应对:若需分割房产,优先选择合法合规的评估机构出具报告,留存评估流程相关证据;涉及社保、公积金分割的,提前调取缴费记录

事后维权:离婚后发现未分割的共同财产,应在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委托专业律师梳理证据、制定策略,避免因证据不足或程序不当导致权益受损。

律师寄语

“婚姻的结束不应是纠纷的开始,离婚后的财产权益同样需要被尊重与保障。” 这起案件的圆满解决,既依赖于扎实的证据与专业的法律运用,也离不开双方对合理解决方案的认可。在离婚后财产纠纷中,盲目对抗只会加剧损耗,找到专业的律师,明确法律边界,才能在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降低纠纷成本。如果您正面临离婚后财产分割、房产归并等问题,不要独自硬扛,庄荣华律师团队将用专业与温度为您护航,帮您化解纠纷、守护权益。

法院文书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案号]原告:A,女,汉族,住 [XX 区域地址]。委托诉讼代理人:庄荣华,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许萍萍,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B,男,汉族,住 [XX 区域地址]。委托诉讼代理人律师。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位于 [XX 区域地址] 房产归原告 A 所有,原告 A 自愿于 2026 年 7 月 22 日前向被告 B 支付折价款 37668 元;二、被告 B 于 2026 年 7 月 22 日前向原告 A 支付其名下 2023 年 1 月至 2024 年 7 月期间的社会保险账户内余额分割款 12000 元;三、案件受理费 566 元,减半收取 283 元,由原告 A 承担。四、各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审 判 员 房春娥二 O 二六年一月二十二日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 记 员 翁涵蕊#南京离婚律师#南京婚姻律师#离婚后财产分割#房产归并案例#社保余额分割#离婚调解技巧#夫妻共同财产#南京秦淮区离婚律师#离婚维权#房产评估报告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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