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律指导
司法公正要看得见、摸得到【省法院文章】
南京离婚律师网 司法案例宣传与法律知识教育



来源:江苏法院网  作者:王国俊  
  一个事后很快被证明是谣言的网帖却能在起初转瞬间成为热点。
  网帖称,北大三院医生李芊在火车上帮助孕妇接生,婴儿后被诊断出疾病,孕妇家属把医生告上法院。而南京的两级法院均认定医生为非法行医,法官的理由是:在执业地点之外行医即是非法……
  网络迅速被引爆,南京两级法院被推上风口浪尖。南京中院连夜查阅档案并无此案记录,又向北京医院核实也无此医生。很快,南京中院辟谣,并报警追查始作俑者。
  这件事已被证实为谣言,但是谣言在借助微信微博等平台的情况下,不会因为有了澄清而转眼消失,依然会有不明真相者继续传播。谣言能够这般传播,在于它紧紧粘住了人们的内心。它为吸引“眼球”不惜造谣生事,它为引发“共鸣”不惜激化矛盾。
  客观地讲,在过去我们陷入了一个误区,以为谣言止于智者,只要及时辟谣公布真相,事情就会水落石出。但在以微信、微博等自媒体为平台的背景下,人人都是发布者,讲究的是“谁引爆第一枪谁就胜利”。闭着眼都能想到,在传播转发谣言帖的网友中,有多少人又传播转发了辟谣帖?
  谣言之所以肆无忌惮,最重要的原因是造谣者“犯罪成本低”,因此必须从源头严抓,才会让谣言无处藏身。
  有了谣言,固然需要在第一时间辟谣给予真相,最大程度地减少谣言带来的影响。但更重要的是追谣,迅速找出谣言制造者,并在法律法规框架内给予惩处。从另一个方面讲,社会应建立起完善的制度法规,对制谣者加大打击力度,要让制谣者感到“疼”并为此付出代价。
  在自媒体时代,人人都有发布权,但每个人都无权滥用发布权,都应该珍惜发布权,“你可以不说话,但不可以说谎话”,这句话在现实中适用,在网络同样应成为自律的基本要求。
  不奢求每个人都能成为谣言粉碎机,但至少可以做到不制造社会负能量。
收藏
0
有帮助
0
没帮助
0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将涉法涉诉的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

江苏精英律师网庄荣华       手机: 15850672048          律师信箱:563118707@qq.com      微信号:13770501904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4A栋6-7楼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苏ICP备16042268号

本网站属 公益性法律咨询及普法 网站,如转载的文章侵犯了你的权利,请告知本站,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