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
秦淮区婚内抚养费纠纷-离婚后起诉22个月婚内抚养费-成功调解结案

圣典婚姻家事普法
婚内抚养费纠纷案件
离婚后主张婚内22个月抚养费
   (
标准案例示范  ) 
庄荣华律师讲解步骤与技巧
(2020-10-14结案)
 秦淮区抚养费案件 



遭遇
    
 委托人系孩子母亲,双方因夫妻感情破裂已经成功在法院调解离婚,但在离婚诉讼中对方不愿意支付孩子婚内抚养费,当事人最终委托专业婚姻家事律师庄荣华,争取自己利益最大化;
     
诉讼决心
    无路可退!!!
    坚决维权!!!
    

目标
    这一次彻底解决抚养费问题


办案周期:
律师立案时间:2020-10-1
法院通知开庭
双方结案时间:2020-10-14
历时13天左右时间


南京市秦淮区法院-少年家事庭  房春娥法官

案件结果:
  
 1、对方支付孩子婚内抚养费共计22000元

本案核心的争议焦点有3个:
第一、婚内抚养费是否受到法律支持?

第二、离婚后是否能够再次主张婚内抚养费?
第三、婚内抚养费该如何计算?


本案困难之处:
离婚案件中对方坚持不同意给付婚内抚养费,认为没有法律依据。


本案律师法律服务:
1、律师对本案原告起诉核心案情进行法律梳理
2、律师书写应诉思路和证据清单、法律风险控制意见书
3、律师与法院沟通律师法律服务意见
4、律师指导当事人开庭重点和庭审言辞

5、律师集中详细准备子女抚养费等相关律师意见


特别强调:

   本案在开庭之时,代理律师需要特别强调一下原先离婚案件庭审和调解的主要情况,因对方不同意支付婚内抚养费,据此这样的抚养费案件只能另案以孩子名义单独起诉抚养费诉讼。

  待我方陈述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以及提供了相关证据之后,很多律师在法官的指导之下协助双方当事人调解,很快达成的给付方案,和平解决。

   至此本案终结,当事人非常满意案件结果。



裁判文书: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20)苏0104民初号
     原告:A,女,汉族,住南京市
     法定代理人:C,女,汉族,住南京市秦淮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庄荣华,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B,男,汉族,住南京市秦淮区
    本院于2020年10月 1日立案受理了原告A与被告B抚养费纠纷一案。原告A向本院提出如下诉讼请求: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支付自2018年9月至2020年7月抚养费共计41400元;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受理费。事实与理由:原告母亲C与被告B于2007年在鼓楼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双方于2020年8月在秦淮区人民法院调解离婚,原告A由原告母亲C抚养。C与被告B在未离婚期间孩子一直由女方进行照顾,男方未支付任何抚养费。请求法院调解。
    被告B辩称同意支付分居期间的抚养费14500元。请求法院调解。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于2021年2月10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2018年10月至2020年7月的抚养费22000元;
    二、本纠纷一次性解决,双方当事人对2020年8月之前的抚养费再无纠葛;
    三、案件受理费8 0元,减半收取4 0元,由原告A承担;
    四、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起生效。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审  判  员  房春娥
二O二O年十月十四日
法官助理    黄文晶
见习书记员  俞  庭
 

南京婚姻诉讼安全指导平台-庄荣华律师提示:
无路可退时,果断出击才可重回巅峰。

世界如此精彩,我们当然不能置身局外。
愿你向律师交付的重托,都得到获得回报。 
婚姻自由,离婚自由。
你若想自由飞翔,找到强手给你赋能,就可以自己长出翅膀。



案后思考:
   仔细聆听律师的分析,抓住律师分析的要点,整合自己能够掌握有限的资源,把自己的价值信息打包交付给律师,并依此获取回报!【戒除诚惶诚恐的不良心态】 
   在混乱中应当先建立信息的秩序,再建立自己内心的秩序。
   冲突较多的时候,自己一定要明白哪些点自己该放弃,哪些点一定要抓住,自信和掌握就会慢慢建立。
 【聪明人都知道什么都想要,却容易出现力量的分散,全力以赴对付一两点反而有奇效,收获巨大
收藏
0
有帮助
0
没帮助
0

江苏精英律师网庄荣华       手机: 15850672048          律师信箱:563118707@qq.com      微信号:13770501904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4A栋6-7楼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苏ICP备16042268号

本网站属 公益性法律咨询及普法 网站,如转载的文章侵犯了你的权利,请告知本站,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