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
【离婚纠纷】丈夫向妻子“秀”小三 为离婚宁“净身出户”
事业有成的丈夫把“小三”当成向妻子炫耀的资本,却最终未能抵制诱惑,拆散了原本幸福的家庭。近日,惠山法院审结了一起离婚案件。
 
1991年,来无锡打工的张某和李某经人介绍相恋结婚,一年后生下女儿小敏。虽然生活艰辛,但是两人工作勤恳,一家人生活倒也和乐。经过数年打拼,丈夫张某开办了自己的公司,并在无锡购置了房产、汽车,跻身城市“新贵”阶层。然而生活水平的提高,让张某开始不安分,在外应酬、娱乐的时间多了起来,而对家庭的照顾越来越少。
 
李某最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2007年,张某拿出手机里一张陌生女人的照片,对李某说:“最近有个女的,非要缠着我跟我好。”李某还未来得及反应,张某却大言不惭,“你放心,我只是跟她玩玩,不会影响我们婚姻的。”为了维持来之不易的生活,李某极力忍耐,未予深究,张某却把李某的容忍当成了默许,反而变本加厉到寻求婚外恋的刺激。此后,每当更换“小三”,张某都“主动”向妻子汇报情况,以此炫耀自己。
 
2013年,李某突然收到了张某要求离婚的诉状。“这一次我找到真爱了,真的要和你离婚了。房子和车子都留给你和女儿,贷款还是我来还,我只要离婚。”看着丈夫坚决的态度,李某连恨的力气都没有了,“没想到最困难的时候都挺过来了,现在条件好了倒过不下去了。”经法官调解,两人达成了离婚协议。
 
惠山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中,婚外情是造成婚姻破裂的主要原因之一,不少案件还有“傍大款”、“找小三”等现象。由于家庭责任观念不强,不少当事人为了满足新感情而坚决要与原配偶离婚。对此,法官指出,即使生活丰富多样,每个人都应珍惜所拥有的生活,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尽最大努力维系婚姻,莫给身边的亲人造成伤害。
 
 
   作者单位: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本文来源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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