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关键
南京秦淮离婚案胜诉!女方第一次起诉获两个儿子抚养权+房产,庄荣华律师一站式解决离婚纠纷(2026年2月结案)
南京秦淮离婚案胜诉!
女方第一次起诉获两孩抚养权+房产,
庄荣华律师一站式解决离婚纠纷

南京秦淮区离婚纠纷典型案例!庄荣华律师代理女方起诉离婚,面对子女抚养、房产分割、抚养费等多重争议,凭借专业诉讼与谈判策略,助力当事人在法院调解下顺利离婚,一举获得两个孩子直接抚养权、房产所有权,所有纠纷一次性圆满解决,为婚姻家事纠纷处理提供专业范本。

一、案件背景与双方核心争议

本案系离婚纠纷
由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管辖,
立案时间2025 年 12 月 15 日,
承办法官唐风华
2026 年 2 月 26 日以民事调解书形式结案,
案件历时两个半月,高效实现当事人全部诉讼目标。
庄荣华律师作为原告女方的委托诉讼代理人,
庄荣华律师联系方式:13770501904(手机微信同号)
Z 女士因与男方 G 先生夫妻感情破裂,提出离婚诉求,但双方就离婚相关事宜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核心争议集中在三大方面:一是子女抚养问题,双方均主张两个婚生子的抚养权,对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支付期限分歧较大;二是房产分割问题,案涉房产的所有权归属、剩余房贷承担、过户税费及男方的补偿款金额无法协商;三是债权债务与诉讼费用承担,双方对各自名下债权债务的处理、案件受理费的分担未形成统一意见。此外,诉前双方还针对房产登记、子女相关权益等细节存在诸多分歧,多次沟通无果后,Z 女士委托庄荣华律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依法判决离婚并支持其各项诉讼请求。
结合本案事实与法律规定,庄荣华律师为Z 女士拟定了精准的起诉状及诉讼策略,核心诉讼请求包括:1、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2、判令两个婚生子由原告直接抚养,被告按月支付合理标准的抚养费至子女年满法定成年后合理期限;3、判令案涉房产归原告所有,剩余房贷由原告承担,被告配合办理过户手续,过户税费由原告承担,原告按合理金额补偿被告;4、判令原、被告各自名下的债权债务由各自享有和承担;5、判令案件受理费由双方合理分担。
为支撑上述诉讼请求,庄荣华律师团队为Z 女士整理了完整的证据清单,包括双方身份信息、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明、房产产权证明、房贷还款记录、双方沟通记录、子女日常抚养照料的相关证据(如学费、医疗费、生活开支票据等),同时结合庭审情况提交了代理意见,重点阐述:1、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符合法定离婚条件;2、Z 女士作为母亲,长期照料子女生活、学习,子女随其生活更有利于身心健康成长,G 先生应支付足额抚养费并保障探望权;3、案涉房产的实际使用、还款情况与 Z 女士的诉求相符,房产归其所有兼具法律依据与情理考量;4、各自名下债权债务独立承担符合司法实践惯例,诉讼费用按规定合理分担。
在法院主持的调解过程中,庄荣华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谈判经验,与被告方及承办法官多次沟通,既坚定维护Z 女士的核心权益,又兼顾调解的合理性与可行性,最终推动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实现了 Z 女士的全部诉讼目标。

二、案件核心特色与庄荣华律师办案价值

本案是秦淮区女方起诉离婚,成功获取两个孩子抚养权、抚养费及房产分割一次性解决的典型成功案例,核心特色在于精准破局争议焦点+ 法律与情感双重结合 + 专业高效推动调解,直击婚姻家事纠纷的核心痛点,而庄荣华律师的专业代理,是本案实现圆满结果的关键,从法律、经济、程序、情绪等多维度为当事人提供了全方位支持:

(一)法律价值:精准把控法律要点,构建完整维权逻辑

庄荣华律师深耕南京婚姻家事领域多年,精准适用《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为Z 女士的诉讼请求筑牢法律基础。针对抚养权争议,紧扣 “子女最佳利益原则”,整理子女随 Z 女士生活的全部证据,明确抚养费支付标准的法律依据;针对房产分割,结合房产产权、还款实际情况,确定归属与补偿的合理方案,让调解协议既符合当事人诉求,又完全契合法律规定。

(二)经济价值:一站式解决所有纠纷,避免后续诉讼成本

本案通过一次诉讼、一次调解,彻底解决离婚、抚养权、抚养费、房产分割、债权债务、诉讼费用等全部争议,避免了当事人因单一问题未解决而引发后续多次诉讼,大幅节省了时间、金钱等经济成本。同时,房产分割与补偿款的约定,让Z 女士的财产权益得到明确,无后续财产争议隐患。

(三)程序流程价值:高效推进诉讼程序,缩短案件处理周期

本案从立案到调解结案仅两个半月,庄荣华律师全程把控诉讼节奏,快速完成证据整理、立案、庭审沟通、调解谈判等全部流程,针对调解过程中的分歧点,及时与承办法官、被告方沟通,推动调解协议快速达成,实现了“快审快调快结”,最大程度降低诉讼程序对当事人生活的影响。

(四)情绪疏导价值:兼顾当事人情感需求,提供专业心理支撑

婚姻家事纠纷不仅涉及法律问题,更伴随强烈的情绪波动。Z 女士因离婚与抚养权争议承受较大心理压力,庄荣华律师在办案过程中,不仅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还耐心倾听当事人诉求,解答其疑惑,缓解其焦虑情绪,让当事人在维权过程中感受到专业与温度,增强维权信心。
在本案的谈判与调解过程中,庄荣华律师的专业技巧体现得淋漓尽致:
证据准备精准化:提前整理所有核心证据,让事实与法律形成闭环,在谈判中掌握主动权,让被告方无法对核心争议点进行无理抗辩;
谈判策略灵活化:明确Z女士的核心权益(两孩抚养权、房产所有权)绝不退让,对补偿款、抚养费支付细节等可协商事项,结合法律规定与实际情况提出合理方案,兼顾双方利益,推动调解达成;
文书拟定专业化:协助当事人拟定调解协议相关条款,确保条款表述精准、无歧义,避免后续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同时保障协议的可强制执行性;
法院沟通高效化:及时与承办法官唐风华沟通当事人的诉求与案件事实,让法官充分了解案件背景与Z女士的实际情况,争取法院对调解方案的认可与支持。
委托专业的离婚律师参与离婚诉讼与调解,不仅能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分析与策略制定,更能在庭上、庭下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避免当事人因不懂法律而错失维权机会,同时能高效推动纠纷解决,让当事人在婚姻关系的结束中,实现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

三、离婚纠纷(抚养权+ 房产分割)

核心法律要点与应对常识

本案属于典型的离婚纠纷,涉及抚养权、抚养费、房产分割、债权债务处理等多个子问题,是婚姻家事领域最常见的纠纷类型。结合《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针对此类纠纷的核心法律要点、司法实践规则及应对技巧,整理如下:

(一)核心法律规定与适用要点

《民法典》关于离婚的规定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的,法院应予确认;
抚养权与抚养费规定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抚养费一般支付至子女十八周岁,有特殊情况的可延长;
房产分割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房产过户的相关税费,由双方协商承担,协商不成的按法律规定处理;
债权债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举债方自行承担。
司法解释及程序法要点: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本案中双方均居住于南京市秦淮区,故由秦淮区人民法院管辖;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名或捺印后生效,当事人拒绝签收调解书的,不影响协议效力,一方不履行协议的,另一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的,由双方协商分担,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二)司法实践裁判标准

抚养权认定:法院重点考量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子女的生活环境、子女的意愿(八周岁以上)等因素,长期照料子女的一方更易获得抚养权;
抚养费标准:南京地区司法实践中,抚养费一般按一方月收入的20%-30%确定,有多个子女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50%;
房产分割:结合房产的购买时间、出资情况、产权登记、实际使用情况等综合判定,照顾子女、女方的原则是重要考量因素;
调解优先:离婚纠纷中,法院均优先进行调解,调解协议的达成更有利于快速解决纠纷,且协议内容更贴合当事人的实际需求。

四、离婚纠纷的司法、社会分析

与全流程建议

(一)纠纷性质与高发情形

本案属于婚姻家事领域的离婚纠纷,是该领域最常见的纠纷类型,通常发生在夫妻感情破裂后,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抚养费等核心问题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此类纠纷的高发原因主要包括:夫妻感情基础薄弱、婚后矛盾无法调和、子女抚养观念分歧、财产状况复杂等,而核心争议点往往集中在抚养权与房产分割两大方面,也是当事人维权的重点与难点。

(二)多维度分析

司法分析:离婚纠纷的处理遵循“调解优先、判决兜底”的原则,法院在处理时不仅注重法律规定的适用,更兼顾子女最佳利益、女方权益保护等情理因素,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同时,调解协议的可强制执行性,为当事人的权益实现提供了司法保障。
社会分析:随着婚姻观念的变化,离婚率逐年上升,离婚纠纷的处理不仅关系到夫妻双方的权益,更直接影响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长,甚至涉及家庭稳定与社会和谐。因此,离婚纠纷的妥善解决,不仅需要法律的规范,更需要兼顾情感与情理的考量。
情理分析:离婚不仅是法律关系的解除,更是情感关系的终结,双方在纠纷处理过程中,往往伴随情绪对抗,而子女是最大的受影响者。因此,在处理离婚纠纷时,应尽量减少矛盾激化,优先考虑子女的利益,理性协商解决争议。

五、律师寄语

婚姻是一场双向奔赴的旅程,当这段旅程走到尽头,离婚并非是终点,而是新的开始。面对离婚纠纷,愤怒、焦虑、迷茫都是人之常情,但理性维权、依法处理才是保障自身权益的根本。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争议的背后,不仅是法律问题,更是对家庭责任与情感的考量,法院的调解与判决,始终围绕“子女最佳利益” 与 “公平正义” 展开,而专业律师的作用,就是在法律框架内,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让离婚的过程更顺畅、更体面,减少对自己与子女的伤害。
在离婚纠纷的调解与诉讼中,策略比硬刚更重要,专业比执念更关键。庄荣华律师团队深耕南京婚姻家事领域多年,始终坚持“法律 + 情感” 的办案理念,既为当事人提供精准的法律分析与策略制定,又兼顾当事人的情感需求,在秦淮区、南京市各辖区处理了大量离婚纠纷案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与调解经验。在办案过程中,我们始终把握 “精准把控争议焦点、灵活制定谈判策略、高效推进诉讼程序” 的核心思路,让每一位当事人都能在婚姻关系的解除中,实现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
司法裁判的本质,是从“形式平等” 走向 “实质公正”,而家庭权利的实现,始终以履行责任为前提。在此也提醒各位,婚姻中应珍惜彼此、互相包容,若确需离婚,务必及时委托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妥善处理争议,既保障自身权益,也为子女的成长留一份温暖。未来,庄荣华律师团队将继续深耕婚姻家事领域,以专业的法律功底、丰富的办案经验、贴心的法律服务,为南京地区的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婚姻家事维权支持,让每一次维权都有专业的保障!

六、本案民事调解书全文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25) 苏 0104 民初 号
原告:Z 女士,女,汉族,居民身份证号码略,住南京市秦淮区某路某号某栋。
委托诉讼代理人:庄荣华,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G 先生,男,汉族,居民身份证号码略,住南京市秦淮区某路某号某栋。
本院于2025 年 12 月 15 日立案受理了原告 Z 女士与被告 G 先生离婚纠纷一案。
经本院主持调解,原、被告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被告自愿离婚;
二、婚生子G1、G2 由原告 Z 女士直接抚养,被告 G 先生于 2026 年 3 月起于每月 17 日前直接支付 G1 抚养费 835 元、G2 抚养费 1500 元直至 G1、G2 年满二十三周岁时止;
三、被告G 先生自调解书生效之日起对婚生子 G1、G2 享有探望权,具体探望时间及方式由双方自行协商;四、位于南京市栖霞区某大街某号的房产归原告 Z 女士所有,上述房产项下的全部剩余房贷由原告 Z 女士负担,被告 G 先生配合办理该房产变更登记手续,因变更登记引起的全部税费由原告 Z 女士负担;
四、原告Z 女士自愿于该房产过户交件时一次性补偿被告 G 先生 5 万元;
五、原、被告一致陈述各自名下债权、债务由各自享有和负担;七
六、、案件受理费6740 元,减半收取 3370 元,由原、被告各半负担;
七、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起生效。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审判员唐风华
二O 二六年二月二十六日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法官助理武珺莹
书记员林雨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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