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关键
江宁女方快速调解离婚,成功获抚养权并分割唯一房屋-南京离婚律师庄荣华2026年2月结案
南京离婚律师庄荣华助力江宁女方
快速调解离婚,成功获抚养权并分割唯一房屋
南京江宁区离婚纠纷,女方起诉离婚遭男方拒不配合,委托庄荣华律师后,律师多维度沟通协调,联动法院调解老师、承办法官,快速促成调解。女方不仅成功离婚,还获婚生女抚养权,唯一房屋双方各半分割,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债权债务各自承担,高效实现当事人离婚诉求。

一、案件核心冲突与办案经过

本案管辖法院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立案时间2025 年 12 月 18 日,
调解结案时间 2026 年 2 月 10 日,
承办法官朱贺,
案件历时不足 2 个月,
庄荣华律师作为原告女方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全程代理本案。
庄荣华律师联系方式:13770501904(手机微信同号)
W 女士因与男方 Z 先生夫妻感情破裂,提出离婚诉求,却遭到 Z 先生明确拒绝,且男方对抚养权归属、房屋分割等核心问题均不予配合,双方就此产生激烈分歧:W 女士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由自己抚养婚生女,依法分割夫妻共同所有的唯一房屋,其他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债权债务各自承担;Z 先生则拒绝离婚,对抚养权和房屋分割均持反对态度,双方无法自行协商达成一致,W 女士无奈之下选择诉讼维权,委托南京离婚律师庄荣华代理本案。
庄荣华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结合W 女士的诉求和案件事实,拟定详细的起诉状,明确列明诉讼请求:1、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2、判令婚生女由原告抚养,被告按月支付抚养费至孩子年满 18 周岁;3、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含唯一房屋),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各自名下债权债务由各自承担;4、本案诉讼费用由相关方承担。同时,律师围绕诉讼请求整理完善证据清单,包括婚姻关系证明、子女身份信息、共同房产证明、双方经济状况证明等关键证据,为诉讼奠定扎实基础。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庄荣华律师并未单纯等待法院判决,而是主动出击展开多维度沟通工作:一方面,协助W 女士与 Z 先生进行针对性沟通,梳理双方核心矛盾点,向男方释明离婚的法律后果及抚养权、财产分割的相关法律规定;另一方面,积极与法院调解老师、承办法官保持沟通,提交代理意见,阐述 W 女士的合理诉求及案件的实际情况,争取法院的理解和支持。通过律师的专业沟通和法院的介入调解,男方最终转变态度,同意与女方进行调解协商。
庄荣华律师在本案中为当事人提供了全方位的价值服务,不仅有法律层面的专业支持,还兼顾了经济、程序和情绪层面的价值:
1、法律价值:精准把握离婚纠纷的法律要点,拟定专业起诉状和代理意见,为当事人梳理合法诉求,把控诉讼方向;
2、经济价值:通过快速调解结案,避免了冗长诉讼带来的时间和金钱成本,同时为当事人争取到合理的财产分割方案,实现财产利益最大化;
3、程序流程价值:熟悉法院诉讼和调解流程,高效推进案件进度,从立案到调解结案仅用不足2 个月,大幅缩短办案周期;
4、情绪疏导价值: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关注W 女士的情绪状态,为其解答法律疑惑,缓解离婚诉讼带来的心理压力,让当事人在维权过程中感受到专业的陪伴和支持。
本案最终达成调解,核心结果如下:
1、原告 W 女士与被告 Z 先生解除婚姻关系;
2、婚生女由 W 女士抚养,Z 先生自 2026 年 2 月起每月支付抚养费直至孩子 18 周岁;
3、案涉唯一房屋由双方各享有 50% 的权益;
4、双方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各自名下的债权债务由各自享有和承担;
5、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 120 元,由原告 W 女士负担。

二、案例核心特色:

专业策略赋能,快速破解江宁离婚纠纷痛点

本案是典型的江宁区女方起诉离婚快速调解离婚、获取孩子抚养权,依法分割唯一房屋的成功案例,庄荣华律师凭借专业的诉讼和谈判策略,结合情感共鸣的沟通方式,为当事人快速破解离婚纠纷中的多重痛点,核心特色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情感与法律结合,打破沟通僵局

面对男方拒不配合的态度,庄荣华律师并非一味强硬主张权利,而是先从情感角度出发,结合双方的婚姻现状、子女的成长需求与男方沟通,让男方认识到夫妻感情破裂的实际情况,以及强行维系婚姻对子女成长的不利影响;再从法律角度释明抚养权归属的裁判标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让男方清楚知晓拒绝调解的法律后果,最终打破双方的沟通僵局,为调解成功奠定基础。

(二)专业背书扎实,多维度推进调解

作为专业的南京离婚律师,庄荣华熟悉江宁区法院的离婚案件审理流程和调解思路,在案件处理中,既为当事人做好充分的诉讼准备,又主动联动法院调解老师、承办法官,借助法院的司法力量推动调解。同时,律师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的谈判策略,在抚养权和财产分割问题上,为当事人争取合理诉求的同时,也兼顾男方的合理权益,让调解方案具备可操作性,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

(三)精准把控节奏,高效实现当事人诉求

江宁区女方起诉离婚快速调解离婚、获取孩子抚养权,依法分割唯一房屋,核心在于把控案件推进节奏。庄荣华律师从接受委托开始,快速完成起诉状拟定、证据整理等工作,及时向法院立案;立案后第一时间推动案件进入调解程序,避免案件进入冗长的庭审阶段;在调解过程中,精准把握双方的心理变化,及时调整沟通策略,最终在不足2 个月的时间内实现当事人离婚、获抚养权、分割房屋的全部核心诉求,体现了高超的案件把控能力。

(四)全程细节把控,完善证据与文书拟定

江宁区女方起诉离婚快速调解离婚、获取孩子抚养权,依法分割唯一房屋的过程中,证据准备和文书拟定是关键。庄荣华律师围绕抚养权和财产分割两大核心,为当事人整理了完整的证据链,包括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原告具备更好抚养条件的证据、共同房产的权属证据等,让当事人的诉求有充分的事实和证据支撑;同时,专业拟定起诉状、调解协议等法律文书,确保文书内容合法、条款清晰,避免后续产生法律纠纷,保障调解结果的有效性。

三、离婚纠纷(抚养权+ 财产分割)

核心法律要点与应对常识

本案属于婚姻家事纠纷中的离婚纠纷,涉及抚养权归属、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两大核心问题,庄荣华律师作为原告女方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合理的调解结果,结合《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针对此类离婚纠纷的法律要点、司法实践标准及应对方式总结如下:

1. 民法典相关法律规定及适用要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本案中,双方虽未达成一致离婚意见,但经法院调解后双方自愿离婚,法院依法出具调解书,符合该条款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本案中,律师结合女方的抚养条件,向法院和男方阐述女方抚养更有利于子女成长的理由,成为抚养权争取的关键。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本案中唯一房屋的分割方案及其他财产的处理方式,均符合该条款中协议处理共同财产的规定,同时兼顾了抚养子女一方的权益。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本案中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符合法律规定【可验证】。

2. 相关司法解释适用要点

针对子女抚养费、财产分割的具体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作出了细化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车辆、存款等,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本案中抚养费的约定标准,结合了当地生活水平和男方的负担能力,房屋作为核心共同财产进行平均分割,均符合司法解释的细化要求。

3. 诉讼法、程序法相关规定及适用要点

本案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调解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本案中江宁区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组织双方调解,达成一致后出具民事调解书,调解书生效后,双方的婚姻关系解除,抚养权和财产分割方案即具有强制执行力。
同时,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而本案通过调解方式,在不足2 个月内结案,大幅缩短了审理周期,体现了调解程序在离婚案件中的高效性。

4. 司法实践中裁判标准和认定规范

在江宁区乃至南京市的离婚纠纷司法实践中,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时,首先会优先进行调解,尽量促成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对于抚养权归属,核心认定标准是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居住条件、子女的生活习惯、父母的陪伴时间等因素;对于夫妻共同房产的分割,若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且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若双方协商一致,法院会尊重双方的分割方案,本案中双方约定房屋各半分割,符合司法实践中的认定规范【可验证】。

5. 此类案件的证据准备及诉讼攻防要点

(1)证据准备

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婚姻登记档案等,证明双方存在合法婚姻关系;
子女身份证据:出生证明、户口簿等,证明子女的身份及亲子关系;
抚养权相关证据:双方的收入证明、居住证明、子女的学习生活证明、己方陪伴子女的证据等,证明己方具备更好的抚养条件;
财产分割相关证据:房产、车辆、存款等共同财产的权属证明、购买凭证等,证明财产的性质和归属;
夫妻感情破裂证据:双方的沟通记录、分居证明等,辅助证明离婚的合理性。

(2)诉讼攻防要点

原告方:核心是围绕离婚诉求、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方案,提交充分的证据,阐述己方的合理理由,同时针对被告方的抗辩理由,从法律和事实角度进行反驳;
被告方:若拒绝离婚,需提交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证据;若争取抚养权,需提交己方具备更优抚养条件的证据;若对财产分割有异议,需提交财产权属或分割的相关证据。

6. 此类案件的常见抗辩点或主张策略

(1)常见抗辩点

离婚方面:被告方常以“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为了子女成长不宜离婚”为由拒绝离婚;
抚养权方面:被告方常抗辩“己方经济条件更好”“子女长期随己方生活”“原告方无时间陪伴子女”等;
财产分割方面:被告方常抗辩“部分财产为个人财产而非共同财产”“房屋为己方父母出资购买,应归己方所有”等。

(2)主张策略

离婚方面:原告方需结合实际情况,举证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通过调解让对方认识到婚姻关系无法维系;
抚养权方面:围绕“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的核心,突出己方的抚养优势,同时考虑子女的意愿(若子女已满8周岁);
财产分割方面:明确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针对房产等核心财产,结合出资情况、权属登记情况提出合理的分割方案,若协商不成,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四、离婚纠纷(抚养权+ 财产分割)

司法、社会分析及综合建议

本案属于家事领域中典型的离婚纠纷(含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此类纠纷在婚姻家事案件中占比极高,通常出现在夫妻感情破裂(如性格不合、三观差异、家庭矛盾等),且双方在离婚、抚养权、财产分割等核心问题上无法自行协商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此类纠纷不仅涉及法律层面的权利义务分割,还牵扯到情感、子女成长、家庭财产处置等多重问题,兼具法律性和社会性,结合本案从司法、社会角度分析并给出综合建议:

(一)司法分析

从司法层面来看,离婚纠纷的审理核心是“以人为本”,法院既注重保护当事人的离婚自由,也兼顾子女的合法权益和财产分割的公平性。调解程序在离婚案件中被广泛适用,这是因为调解不仅能快速解决纠纷,还能减少双方的矛盾冲突,更有利于后续子女抚养、财产履行等问题的处理。本案中江宁区法院快速组织调解,庄荣华律师专业协助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正是司法实践中 “调解优先、调判结合” 原则的体现。同时,法院在调解过程中,会尊重双方的自愿意思表示,只要调解方案不违反法律规定、不损害第三方利益,法院均会予以认可,这也为当事人快速解决纠纷提供了司法途径。

(二)社会分析

从社会层面来看,离婚纠纷的增多反映了现代婚姻观念的变化,夫妻双方更注重婚姻的质量和情感契合度。但此类纠纷若处理不当,不仅会加剧夫妻双方的矛盾,还会对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甚至引发财产分割的后续纠纷。本案中,通过专业律师的介入和法院的调解,双方和平解除婚姻关系,对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明确约定,财产分割方案清晰,有效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升级,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最大程度减少了对子女的伤害,符合社会和谐稳定的需求。

(三)综合建议

针对离婚纠纷(含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结合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给出法律、情绪、流程等方面的综合建议:
1.事前预防: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注重沟通交流,及时化解家庭矛盾;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可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明确权属和分割方式,对于子女抚养的相关问题,也可提前达成共识,避免后续产生纠纷;同时,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尊重彼此的权利和意愿,共同承担家庭责任。

2.事中处理

法律层面:若夫妻感情破裂无法挽回,且无法自行协商,应及时委托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律师会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的策略,整理完善证据,拟定专业的法律文书,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同时,积极配合律师和法院的工作,参与调解或庭审,如实陈述案件事实。
流程层面:熟悉离婚诉讼的基本流程,从立案到审理、调解、结案,每个阶段都有明确的时间和程序要求,委托专业律师可高效推进案件进度,避免因不熟悉流程而延误时间。
情绪层面:离婚过程中难免会产生焦虑、愤怒、悲伤等情绪,要学会及时疏导,可向家人、朋友倾诉,也可借助律师的专业陪伴缓解心理压力;同时,要考虑子女的情绪感受,避免将夫妻矛盾转移到子女身上,尽量减少对子女的伤害。
保全层面:若发现对方有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应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冻结相关财产,保障自己的财产权益不受损害。
事后履行: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或法院作出判决,双方应按照协议或判决内容自觉履行义务,如支付抚养费、配合办理财产过户手续等;若一方拒不履行,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司法手段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离婚后双方应保持理性,以子女的成长为核心,妥善处理后续的探视、抚养等问题,为子女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五、律师寄语

婚姻是一场双向奔赴的旅程,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经营、彼此包容,当婚姻走到尽头,体面的告别不仅是对彼此的尊重,更是对子女的保护。本案作为江宁区女方起诉离婚快速调解离婚、获取孩子抚养权,依法分割唯一房屋的成功案例,再次印证了专业律师在离婚纠纷中的重要作用—— 不仅能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破解抚养权、财产分割的痛点,还能推动纠纷快速、和平解决,减少矛盾的升级。
在离婚纠纷的调解过程中,专业律师的核心价值在于精准把控双方的核心诉求、灵活调整谈判策略、熟练运用法律规定、高效联动司法机关,既坚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底线,又兼顾调解的可行性和人性化。庄荣华律师在办理本案时,始终以当事人的核心诉求为出发点,通过“情感沟通 + 法律释明” 的双重方式,打破双方的沟通僵局,借助法院的调解力量,在短时间内为当事人实现了离婚、获抚养权、分割房屋的全部诉求,这正是专业诉讼和谈判策略的体现。
从法律层面来看,离婚自由是公民的合法权利,抚养权的归属以子女利益最大化为原则,财产分割兼顾公平与合理,这是《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核心精神。司法实践中,法院始终注重调解的作用,这也为离婚纠纷的快速解决提供了途径。在此提醒广大群众,面对婚姻纠纷时,切勿冲动行事,也不要因对方的拒不配合而放弃自己的合法权益,及时委托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才是理性的选择。
同时,也想对身处婚姻困境的朋友说:婚姻的意义在于彼此成就,而非相互消耗,当感情确已破裂,及时止损不是逃避,而是对自己、对子女负责的选择。在处理离婚纠纷的过程中,始终保持理性和冷静,兼顾法律规定和人情事理,才能让纠纷得到最优解,让自己和家人早日走出困境,迎接新的生活。而专业的律师,会成为你维权路上最坚实的后盾,为你保驾护航,让你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六、本案民事调解书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2025) 苏 0115 民初 号
原告:W, 女,汉族,住南京市江宁区麒麟街道某路某号某花园某幢某室。
委托诉讼代理人:庄荣华,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Z, 男,汉族,住南京市江宁区麒麟街道某路某号某花园某幢某室。
原告W 与被告 Z 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 2025 年 12 月 18 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进行了审理。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组织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W 与被告 Z 离婚;
二、婚生女由原告W 抚养,被告 Z 自 2026 年 2 月起每月支付 2500 元抚养费直至孩子 18 周岁止。
本案减半收取受理费120 元,由原告 W 负担。
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审判员朱贺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日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法官助理许威
书记员易文

本案法律依据明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最高人民法院,2021年1月1日生效):第四十九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7月1日生效):第九条、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五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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