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分割
秦淮区-男方离婚后分割离婚时未分割在女方名下房屋-获取折价款17

圣典婚姻家事普法
离婚后财产纠纷
获取离婚时未分割财产
获取单独登记在对方名下财产
  获取175万折价款

  (
标准案例示范  ) 
庄荣华律师讲解步骤与技巧
(2021-8-25结案)
秦淮区离婚后财产案件 



遭遇
     委托人系男方,双方因离婚时存在未分割房产,且双方离婚后又存在长期共同生活,后续发生矛盾至财产分割意见不同,因财产登记在对方一人名下,故我方当事人委托专业婚姻家事律师庄荣华,争取自己利益最大化;
     

目标
    这一次彻底解决离婚问题


办案周期:
律师立案时间:2021-6月


一审调解时间:2021-8-25


承办法官:秦淮法院家事庭--顾荣荣法官

案件结果:
  
 1、房屋权属归对方所有
   2、对方支付我方175万财产折价款
   3、双方财产纠纷一次性全面了结
   

本案核心的争议焦点有两个:
第一、离婚协议分割财产部分有无遗漏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若存在遗漏夫妻共同财产,该如何分割?

本案律师法律服务:
1、律师对本案原告起诉核心案情进行法律梳理
2、律师构建应诉思路和证据清单、法律风险防范预案
3、律师与法院沟通律师法律服务意见
4、律师指导当事人开庭重点和庭审言辞

5、律师集中详细准备财产分割相关律师意见


特别强调:
  本案双方采取协议离婚方式,在协议离婚之前就已经开始着手购买案涉房屋,在双方离婚之后仍然在陆陆续续支付案涉房屋的房款,双方对于案涉房屋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出资,同时出资款基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后双方共同生活至矛盾爆发,双方为案涉房屋分割意见无法达成一致,我方当事人坚持作为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参照一人一半处理,对方则不同意分割,无奈只能通过诉讼解决。立案遇及南京疫情,在律师和双方当事人的努力之下庭前基本达成分割方案,该方案不仅解决了案涉房屋的分割问题,也同时解决了其他财产的分割问题,一次性就双方当事人的财产问题、债务问题、子女问题基本囊括在内,后续秦淮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8月25日通过腾讯会议的方式在线开庭,并当庭达成调解一致意见。
   至此本案终结,当事人非常满意案件结果


裁判文书

   南 京 市 秦 淮 区 人 民 法 院

      民 事 调 解 书
    (2021)苏0104民初号 
原告:A,男,1977年生,汉族,住南京市秦淮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庄荣华,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B,女,1979年生,汉族,住南京市秦淮区。
原告A与被告B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经双方协调,在本院组织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一、被告B按《离婚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的约定于2021年8月31日前支付原告A补偿款175万元;
二、双方各人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
三、案件受理费7990元,调解减半收取计3995元,由原告A负担。
以上调解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依法予以支持。
本调解书经当事人签收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   判   员    顾荣荣
二O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见 习 书 记 员  魏威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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