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典婚姻家事普法
离婚纠纷案件
两岁男孩抚养权裁判
离婚房屋该如何分割
(标准案例示范 )
庄荣华律师讲解步骤与技巧
(2020-7-28结案)
秦淮区离婚案件
遭遇:
委托人系女方,双方因感情矛盾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双方对于财产范围、定性、分割均有争议,当事人最终委托专业婚姻家事律师庄荣华,争取自己利益最大化;
诉讼决心:
无路可退!!!
坚决维权!!!
目标:
这一次彻底解决离婚问题(第一次起诉离婚)
诉讼简要经过:
法院立案2020-5月--法院通知调解、开庭--离婚时间2020-7-28,历时约2个月左右
南京市秦淮区法院-家事审判庭顾荣荣法官
案件结果:
1、双方离婚
2、孩子抚养权归我方,对方每月支付2000抚养费
3、房屋归对方,我方获取80万折价款
4、财产、债务双方一次性全部解决完毕
本案核心的争议焦点有两个:
第一、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第二、双方夫妻共同财产该如何认定、如何分割?
第三、双方签订的财产协议该如何认定?
本案律师法律服务:
针对对方坚持案涉房屋仅仅只能分割婚后还贷部分
我方律师意见:
1、该协议以夫妻感情破裂为前提应当属于离婚协议范畴
2、离婚协议依照现行法律规定,未经民政局办理不具备法律效力
3、本案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依法应当由双方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法官再次组织双方调解:
在代理律师与法官共同努力之下,双方积极进行调解,对于离婚、抚养权、抚养费、探视权、房屋归属、折价补偿、债务承担、其他夫妻共同财产全部达成一致,而且也适当照顾了女方,
调解协议条款经双方当事人确认无误后签字,和平分手、一别两宽。
至此本案终结,当事人基本诉求得以实现。
裁判文书: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20)苏0104民初号
原告:A,女,汉族,住南京市江宁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庄荣华,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B,男,汉族,住南京市秦淮区。
原告A与被告B离婚纠纷一案,经本院组织调解,双方当事人于2020年7月28日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一、原告A与被告B自愿离婚;
二、婚生子C由原告A直接抚养,被告B自2020年7月起每月月底前支付2000元抚养费,直至C年满十八周岁时止;
三、被告B自本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每周探视C一次,具体探视时间和方式双方自行协商。C上小学之前被告探视,原告A需陪同;
四、位于江宁区室房屋归被告B所有,剩余房屋贷款由被告B负责偿还,被告B向原告A支付房屋补偿款80万元,于2020年9月28日之前支付30万元,2020年12月31日之前支付剩余50万元,如有任意一期未能按约支付,原告A可按照总款8 5万元申请强制执行;
五、如上述房屋符合办理去名手续,原告A有协助义务;
六、个人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个人名下债务由各自承担;
案件受理费7120元,由原、被告各负担3556元。
以上调解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依法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当事人签收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审判员 顾荣荣
二O二O年七月二十八日
见习书记员 王佳琪
律师结语:
婚姻家事业务的代理一定要核查案件的基本事实与案件细节,针对当事人是否办理过正式离婚协议,离婚后有无同居和财产混同、离婚后有无离婚补充约定、复婚约定均需要细致审查,才能实现当事人财产分割部分利益最大化。
南京婚姻诉讼安全指导平台-庄荣华律师提示:
无路可退时,果断出击才可重回巅峰。
世界如此精彩,我们当然不能置身局外。
愿你向律师交付的重托,都得到获得回报。
婚姻自由,离婚自由。
你若想自由飞翔,找到强手给你赋能,就可以自己长出翅膀。
案后思考:
仔细聆听律师的分析,抓住律师分析的要点,整合自己能够掌握有限的资源,把自己的价值信息打包交付给律师,并依此获取回报!【戒除诚惶诚恐的不良心态】
在混乱中应当先建立信息的秩序,再建立自己内心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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