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分割
【秦淮区】调解离婚-我方成功守护婚后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庄荣华

             诉讼离婚律师真实离婚案例

            【秦淮区第一次起诉离婚案】
              成功守护婚后还贷部分及增值不予分割
                         
      2016年12月8日结案         

         南京离婚律师庄荣华指导分析


案情介绍
    本案委托人为男方,存在长期家庭纠纷,
男女双方因家庭矛盾无法共同生活起诉离婚,原告为女方,男方通过多方比较,结合庄荣华律师对于本案的离婚程序、实体判定标准、婚姻法律规定、过错的认定标准、如何保护当事人财产性权益等实战代理经验,最终委托知名南京离婚房产律师庄荣华此案,南京知名离婚专家庄荣华律师仔细研究完当事人的诉讼证据材料后决定全程代理此案。
     本案由于属于离婚纠纷案件,适用被告住所地法院,被告经常户籍地在鼓楼区,故本案在鼓楼法院开庭审理。

承办法官:王小娣副庭长【少年庭】。

立案时间为2016年9月,离婚时间为2016年12月,历时3个月时间
 
案件结果:
   1、双方离婚。
   2、我方婚后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不予分割,双方各人名下财产归各人所有

    3、我方不承担40万共同债务。    

律师点评:
      本案是男方婚后还贷部分及增值以及车位、存款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在最终的谈判沟通中全部都不予分割,实现了当事人的诉讼要求,实现了律师在调解中的重要手段和作用。
     同时结合本案的具体情况,庄荣华律师通过律师的技巧和代理的策略,
本案我方在诉中、质证、举证、辩论等各个环节,都竭尽所能的证明我方众多酌定和法定的理由,为当事人争取多分财产如何列举财产较多的证据顺序和清单也是本案的重点之一,本案当事人自己保存的证据也非常完整,为提供的法律意见也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律师和当事人有效的配合是使得案件获取成功重要的方式。
       大多数诉讼离婚案件都是因为无法协议离婚而引发的,而中国只有两种离婚方式,第一、协议离婚,第二、诉讼离婚,协议不成,只有诉讼一条路,很多当事人惧怕诉讼的方式,而久拖不决,最终即解决不了眼前的问题,更加容易形成新的问题,而且一味的增加短期的分居时间有时并不能有效明显的提高诉讼过程的效果,一名好的离婚律师在为当事人办理快速离婚,需要各种经验和技巧,这更多的来源于大量的离婚案件研究,以及全面代理男方、女方、原告、被告、过错方、无过错方,能够理解和分析各种人群的利益和利弊的权衡方式,才能更加容易有效的提供对方容易接受的调解方案或者庭审意见,当然诉讼调解离婚是一个重要的方式,而举证、质证,如果陈述优势的理由和证据也是律师必修课,善于借助承办法官的力量,协助法官快速高效地办理诉讼案件,也是律师的重要必备力量和手段,在漫长的代理生涯中,庄荣华律师在诉讼过程中提供的方法都兼备了方方面面的因素,若您有离婚疑难复杂的问题可以咨询庄荣华律师,他会给你解决方案、案例分析和诉讼全面分析模式,供您在解决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提供很多的思路和参考。     
       快速彻底办理离婚,需要律师的技巧,法官的耐心以及当事人的配合,很多离婚案件当事人私下无法协商,找到庄荣华律师能够成功快速的办理,正是庄荣华律师完备的案前准备和合理的调解建议和诉讼谈判,同时当事人也能够积极配合,适当取舍,一举成功。
     离婚案件庭审次数越多,涉及的内容就越宽泛需要专职婚姻律师的细心代理才能全面的解决婚姻法律问题,并不是任何一类律师都能有效处理好离婚案件,因此庄荣华律师在此建议离婚案件当事人必须寻求专业婚姻律师的帮助,才能真正在离婚诉讼庭审之中获取优势。庄荣华律师提供了专业协议离婚法律文书,双方在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均达成一致,调解离婚,快速彻底离婚。
  【庄荣华律师13770501904】
    
至此本案终结,当事人非常满意案件结果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16)苏民初
原告A,女,汉族,住本市。
被告B,男,汉族,住本市。
委托代理人:庄荣华。
本院于2016年9月8日立案受理了原告与被告离婚纠纷一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原告诉讼,原、被告于2010年1月26日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2010年9月8日生育一子取名C。现双方感情不和,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已无和好可能,故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原、被告离婚,婚生子由原告抚养,被告负担抚养费。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双方婚生子由原告抚养,被告自2016年12月起每月25日前给付抚养费2000元至其十八周岁止。此款由被告每月支付至原告账户。
三、被告自本调解协议生效之周起隔周探望C一次,具体探视时间为周六上午9点至下午8点,由被告自行接送,C寒暑假期间,逢寒假被告探视7天(时间连续,可共同生活),逢暑假被告可探视20天(时间连续,可共同生活)。
四、被告于2016年12月17日前将20支猫归还原告。
五、被告于2016年12月17日前将马自达3车一辆归还原告。
六、各人名下财产归各人所有。
七、案件受理费120元,由原告承担。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二0一六年十二月八日


   为什么人一定要传播正能量,学过物理学的人都知道,自然界是有磁场的,一个人,信念变了,德行就变了;德行变了,气场就变了;气场变了,磁场就变了;磁场变了,风水就变了;风水变了,运气就变了;运气变了,命运就变了。所以,改变命运真正靠的是自己的正能量,厚德载物。内心善良、柔和、宽厚,那是多么昂贵的化妆品都装扮不出来的。相由心生,境由心转。学会调整心态,是人生中最大的价值。善心,善语,善行,必善果

收藏
0
有帮助
0
没帮助
0

江苏精英律师网庄荣华       手机: 15850672048          律师信箱:563118707@qq.com      微信号:13770501904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4A栋6-7楼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苏ICP备16042268号

本网站属 公益性法律咨询及普法 网站,如转载的文章侵犯了你的权利,请告知本站,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