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资论坛 | [签写留言] |
姓名:魏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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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妹在一家工厂上班有半年了,在11月份向工厂提出申请正常离职,可工厂不批准,理由是现在招不到人,每月只能批4人。她就只好老老实实上班。就在今天不知是什么事,受了处份。就提出急辞工,工厂又批准了,但要是正常离职又不批。他们这样做合理吗? 管理员回复:不合理,可以向当地劳动服务站或劳动局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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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谭文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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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好: 我在长安新安社区上中路一港25号,我是08年8月过来长安,和老板当时是朋友,大电话要我过来帮他做事,当时谈好包月3000元/月,因为生意不好没有事做,他请求我说,我们是朋友现在生意不好,把你工资压一下,我也没有在意当时就答应了,到4.20号我家有事我要回家,找他要钱,才给了2500元,要我写欠条,等我过来一起算,在21好下午老板说要我过来就不要上班了,五月低过来接工资。五月30号我去找他,他说我在这里怎么这么样,说东西不在了,等等,要我去劳动局告他。 管理员回复:谭先生你好,你可以向当地劳动服务站或长安劳动局投诉,要求其支付工资,老板拒付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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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文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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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在一个服装批发商做会计,三月底跟他辞工…一直拖着。到四月五号请到新人,正准备放我走时,他说新人不行,工作能力差,炒掉人。没多久囡囡撞到头,缝了几针他才放我两天假,我一直求他放我走,他说请到人就放我,后来又请了一个会计,我带了她两天,问老板我是不是可以走了,他说好。但工资迟点发,当时我怀孕二个多月还出着血,第二天检查,胎儿就死了快一个月《上班闻到隔壁公司的天那水》,今天我问他要一个多月的工资(上个月跟这个月),他说我以前做的帐不对,要我回去对准了再说…其他在职同事都已发工资 管理员回复:文文你好,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申请辞工须提前一个月向用人单位提出,届时如果用人单位不放你走,你可以直接离职并索要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不给,你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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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Z hx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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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您好! 我在東莞長安廈邊的一間工廠工作。我於07年11月入廠(三個月試用期,簽了三年的合同,但我沒有收到我的那份),09年3月被廠方因裁員通知1個月後離廠。廠方同意按新勞動法賠償1.5個月工資給我,但據我所了解,我應該得到2.5個月賠償金。跟廠方說明,廠方不同意。請問我是否應該申請勞動仲裁?如果申請呢?我需要準備什麼資料? 爭昐回復,謝謝! 管理员回复:ZHXY你好,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你应提交被诉单位的工商查询单、你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证据材料、申诉书等等,具体可到劳动局咨询。案件如果到一审,你可以来我处申请法律援助。吴律师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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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汤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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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先生小姐,您好,我在公司工作了7年,前天因为公司乱发一些有扇动性的邮件,其中的文件附件有我的名字,该名字可以修改,公司把我辞退(不是我,现在同事还在查,昨天有查到原件没有我的名字),他们开除我的理由也不成立,我也签字了(他们有配钱),请问,我能申请仲裁要求复工上班了,毕竟工作了7年,老婆也在那个公司,请指教!万分感谢! 管理员回复:汤先生你好,首先你的表述不清,煽动性的邮件是谁发的,是你,还是你的同事?第二,你得看看你们公司的规章制度,有没有说乱发煽动性的言论就可以开除,如果有这样的规定,我个人认为也是违法的。 现在探讨公司开除你的理由是否成立已经没有意义,因为公司已经支付了经济补偿。你想通过打官司重新在公司工作,我认为不妥,不建议那样做,想继续在那个公司工作,最好是和公司沟通,或者重新入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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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黄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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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帮我解答。我厂在2008年10月20日招了两个员工在包装部当普工,在他们进厂时口头说了工作任务及工资待遇,并在招工表内注明试用期为一个月。在他们进厂工作没多久就经常跟工友吵架,不服从主管的分配,没能达到工作要求。被主管及工友多次投诉,我厂的负责人为了不影响工作进度及其他工友的情绪,在多次劝说无效后,于同年11月6日建议他们离厂。他们决定离开,并于11月7日在财务处领了足额的工资离开。他们离厂后到劳动局起诉我厂,要我厂补偿(1)未签合同要补偿(2)无故开除要补偿(3)经济补偿金,每人一共要我厂补偿3000多元。后劳动争议仲裁庭判我厂支付他们每人515元经济补偿金。我厂不服这个判决,因为劳动法上明确规定在试用期内如工人不符合本厂的用工条件,违反本厂的规章制度,我厂可以开除,并不用做出赔偿。现在他们只在本厂工作了十多天,还在试用期内。请问要是起诉的话,我厂可以胜诉吗?(我厂还没跟他们签劳动合同,只是在入职表内注明试用期一个月,另外还有本厂主管证明他们违反我厂制度,不服从上级的证明,这些证据对我厂有利吗?)期盼你的回音.万分感谢! 吴律师回复:黄小姐,你好,劳动合同法第21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通俗的理解,即在试用期,单位能够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该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才可以将其辞退。如果你单位有这样的证据,起诉到法院,就有胜诉的机会,反之,机会就较小。 个人建议,你们单位应该以此为鉴,要认识到单位人事工作管理上的不足,应该完善规章制度,完善试用期制度,未雨绸缪,将来再发生这样的事情,就能够从容应对。贵单位可以考虑聘请专业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协助贵单位处理、防范劳资纠纷。吴海涌律师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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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小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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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律师:你好!我从2000年7月份来到东莞一家小公司任职,当时公司并没有注册(可以说是没牌的吧)直到2004年10份再另外用别名开了工厂(2007年再一次更改厂名),厂方内部区分很混乱,2004年才开始每年签一次合同,有时签工厂,有时签公司(实际公司并没注册),社会福利保险也是2008年才办理,以前都没有,现在公司由于订单下降,要辞退一部份人员,而我是其中一员.请问我可以向工厂(公司)提出经济赔偿吗?其中涉及的赔偿有那部份?而我该按什么程序去维护我的权益.另:现在的赔偿办法是按1995年的劳动法规定实施的吗?望复,万分感谢! 吴律师回复:按法律规定,公司辞退你,应该给予补偿,但你公司名称变更频繁,可能成为公司规避补偿的借口,建议委托律师处理,如果你在长安,可以来我处申请法律援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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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小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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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律师: 你好! 我们厂现在没事做.要放我们三个月长假.无工资..我们是小厂没劳动合同.请问这样合法吗??我们应该如何做?(我们以前是拿月薪一个月休息两天. 吴律师回复:放假也应支付一定的工资,你们可以向当地劳动服务站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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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ne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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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本人在东莞长安厦边一家模具厂打工,暂时不提厂名吧。 由于这次经济危机的影响,订单不多,于是今天晚上老板召开全体员工会议,提出了下面几点: 1,在公司没事做的时候安排休息,但是休息没有一分钱,也就是说,你一个月下来收入是没有保证的; 2,要放20多个员工的长假,但是要押一个月工资在公司,放假期间是没有一分钱的; 3,不愿意放假的现在想辞职的员工,要扣除半个月的工资,理由居然是:公司想留住你们。 在最后,黑心老板说了一句话:我专门请了一个有后台的当地人(东莞长安人)当名誉厂长,只拿工资不用上班的,你们在外面玩如果碰到什么事情,告诉我,我帮你们搞定。这是赤裸裸的威胁:扣你工资不爽?玩死你。 开完会大家都无语。我们不明白,为什么自己靠双手挣钱吃饭有那么难?知道我们做了多少让步吗?我们没有合同,没有保险,一天上班12小时,背井离乡就几千里路为了一个月千把块的工资。为了自己那点血汗钱,来求您帮忙想想办法,谢谢 吴律师回复:你们公司的行为是违法的,如果必须停工,停工第一个月应支付全额工资,从第二个月开始,如果没有安排工作,应支付不低于东莞最低工资80%的月工资。你们可以向当地劳动机关反映,和公司协商。从另外一个角度看,估计你们公司也确实是没有办法了,在目前情况下,你们如果能给予一定的谅解和让步,共渡难关,才是最好的办法。如果实在协商不了,你们可以集体申请劳动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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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小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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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律师:你好! 我在一家工厂上班,13天(未过试用期)在担任领班期间,产线丢失5000个铁壳(人民币0.15元)后发现有3000是前任领班留下的不良品。我提出离职后,工厂说是我的责任,让我赔偿,其实我上班以后也没有任何人给我交接这些东西。就这样工厂以不良品为由扣除我13天的工资,折合人民币891元,并提出还应该倒贴来补偿工厂损失。请问这样合法吗? 吴律师回复:这个是不合理的,工厂应该报案,由犯罪嫌疑人来承担这个赔偿责任。如果说你存在职务上的过失,那也只能按照工厂员工守则的规定,处以相应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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