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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为避不孝子败家财,父母巧立遗嘱获法院支持
俗话说得好,养儿防老,然而,却有个这样的儿子,非但不养老,父母大病也不见踪影,离家出走十几年,父母刚下葬就赶紧回家要求卖遗产。昆山法院近日审结了这样一起继承纠纷,幸好离世的父母生前巧立了遗嘱,最终不孝儿子未能得逞。
 
原来,不孝子肖峰的父母均是单位的干部,作为八零后肖蕾、肖峰兄妹来说,出生在这样殷实的小康之家,本应感到十分幸福。然而,正是因为肖峰从小的衣食无忧,长大后便游手好闲,到处寻求刺激,二十岁出头时竟离家出走。2005年,肖峰带回怀孕的女友,老夫妻以为儿子已洗心革面,从此浪子回头,正想欢天喜地坐等享受天伦之乐。没想到,自己的孩子还没出生,肖峰便又不知所踪。老夫妻两伤心绝望,终积郁成疾。姐姐肖蕾工作之余,不仅担负起了照顾父母的重任,更替肖峰照顾怀孕的妻子、帮助抚养女儿肖童。看着肖童一天天成长,老夫妻两忧心忡忡,老两口身体很不好,孙女没有父亲,今后的生活该如何保障?好在肖蕾懂事且家境不错,明确表示父母的财产用来保障肖峰及女儿肖童的生活即可。
 
老夫妻为了遗产既保障儿子和孙女的生活,又不至于让儿子又拿去挥霍,老夫妻两作了苦心的规划。按照他们的规划,他们首先在2012年10月份将房屋10%的份额过户给女儿,然后于同年11月份再去公证机关立遗嘱,将两人90%的份额留给儿子肖峰。老两口还不放心,于2012年12月还书写了自书遗嘱,明确90%的份额归儿子所有,同时附加条件进行了制约,明确房屋不可作居住以外的用途,如买卖、转增需要经姐姐肖蕾同意,否则无效,让一直懂事的姐姐肖蕾监督遗产的继承和使用。一切都安排妥当后,在2013年年底,老两口便相继离世。去世不久,肖峰便闻讯归来变卖房产,因姐姐不同意,无法过户,肖峰便将姐姐告上法庭,要求继承遗产。审理过程中,肖峰的妻子、娘姨作为均作为被告肖蕾的证人出庭,证实肖峰的不孝及父母临终前对房产使用的限制;肖峰的舅舅在法庭上更是厉声对肖峰进行了批评和规劝。姐姐肖蕾为保护肖童以后的成长更是明确反对分割房产。最终法院判令,遗嘱中涉及的房产90%判归肖峰所有,10%的份额确认归肖蕾所有。至此,肖峰在继承此处房产份额后,其处分和使用将受到强有力的制约和限制。
 
法官提醒:公证遗嘱与自书遗嘱如不矛盾,均合法有效,法院尊重立遗嘱人的医院,确认房屋90%的份额归肖峰所有,10%的份额归肖蕾所有。本案中,该父母处理自己财产时所进行的巧妙规划,既保障了儿子肖峰和孙女肖童今后的生活,也对肖峰继承此处房产后的使用和处分进行了有力的限制,两份遗嘱效力并不矛盾,故得到了法院的认可与支持。肖峰在继承此处房屋份额后,须考虑父母对遗产处理方式的真实用意,深刻理解父母的良苦用心,并遵守父母的遗嘱,珍惜和保护好父母最后的遗产。
 
 
 
 
   作者单位:昆山市人民法院
本文来自省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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