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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玄武区离婚优势分割财产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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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快速离婚权威案例精确指导-庄荣华律师讲解
南京优势分割财产案例精确指导-庄荣华律师讲解
南京子女抚养权威案例精确指导-庄荣华律师讲解
诉讼离婚获取共同财产分割款十万元
【玄武法院离婚案】
南京离婚律师庄荣华指导
案情介绍:
委托人因丈夫长期在国外工作,致使夫妻聚少离多,夫妻感情破裂,通过诉讼要求离婚,支付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款。
审理结果:
1、男女双方离婚;
2、男方支付女方共同财产分割款100000元。
律师点评:
本案由于被告在国外,处理离婚诉讼较一般国内离婚稍显复杂。
但南京离婚律师庄荣华接受委托后,迅速立案于玄武法院。
进入诉讼程序之后,庄律师一边办理好公告送达手续,另一边也在积极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联系被告,通常多次沟通联系,终于成功将被告说服,回国全面处理离婚诉讼纠纷。
本案成功办理另一个关键的因素为:我方在诉讼之时就积极申请法院查实了对方的银行账户,冻结了对方的人民币账户和美元账户,使得对方不得不和我方全面彻底的解决离婚纠纷,最终在庄律师的协调下,不仅迅速解决,不用等公告开庭时间,又节约一半诉讼费。
至此本案终结,当事人非常满意案件结果。
南 京 市 玄 武 区 人 民 法 院
民 事 调 解 书
(2012)玄民初字第号
原告葛某,女,1979年生,汉族,,住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
委托代理人庄荣华。
被告魏某,男,1982年生,汉族,印度尼西亚某技术有限公司代表处职员,户籍地在山西省。
案由:离婚纠纷
经审理查明,原被告于2009年8月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原告于2012年9月诉至本院要求离婚,被告亦同意离婚。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葛某与被告魏某自即日起自愿离婚。
二、被告魏某于本调解书生效之日给予原告葛某共同财产分割款100000元。
三、双方无其他纠纷。
本案应交纳案件受理费850元、诉讼保全申请费3500元、公告费300元,合计4650元,由原告负担。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判长 郑荣
人民陪审员 李迅
人民陪审员 崔晓彦
2012年12月24日
见习书记员 秦璇
2014年-南京玄武区离婚案【锁金村法庭】
成功快速离婚
女方获取房屋产权及补偿金10万元
南京离婚律师庄荣华律师指导
案情介绍:
本案系一起长期家庭纠纷引起的感情破裂离婚案件,双方无法共同生活诉于法院,双方为是否生育子女也有深刻矛盾,为此女方提供了大量的男方生育问题的医院报告,女方为了快速彻底离婚,故经过多方比较,最终委托南京知名离婚专家庄荣华律师全程代理此案。
本案双方居住于玄武区,故庄荣华律师立案于玄武区法院,由移送至锁金村法庭少年庭开庭。
承办法官:孙金凤
案件结果:
历时约3个月时间,成功调解离婚。【期间男方准备10万元补偿金大约花费了1个月时间,实际处理案件时间大约为2个月时间,最终签字调解书之日10万元女方已经拿到10万元。】
在婚后双方购买了2处房产,登记在女方名下的约100平米,登记在男方名下的约为50平米,通过多轮沟通与谈判,男方终于同意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
因此女方获取房屋约100平米,另加10万元补偿费用。
涉及两套房房屋,法院的诉讼费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庄荣华律师向法庭提出,可以在调解书中以各人财产归各人所有来行文,这样可以仅仅支付基本诉讼费240元,为此可以为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
律师点评:
快速彻底办理离婚,需要律师的技巧,法官的耐心以及当事人的配合,很多离婚案件当事人私下无法协商,找到庄荣华律师能够成功快速的办理,正式庄荣华律师完备的案前准备和合理的调解建议和诉讼谈判,同事当事人也能够积极配合,适当取舍,一举成功。
本案在诉讼过程中,从早上9点开庭直至中午1点结束,供调解2次,期间历尽了面对面调解、背靠背的调解,多次反复协商终于仅开庭一次即处理完双方之间的复杂离婚纠纷【离婚、财产分割、经济补偿问题】。最终在律师和法官的继续做工作下,调解协议的签字终于完成,故庭审节奏庄荣华律师一直把握的较好,并且坚持10万到帐才能签字,免除了后续执行的麻烦。
至此本案终结,当事人非常满意案件结果。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 2014)玄少民初字第号
原告A,女,1 9 8 1年生,汉族,公司职员,住南京市玄武区。
委托代理人庄荣华
被告B,男,1 9 8 2年生,汉族,经理,住南京市玄武区。
案由:离婚纠纷
经审理查明,2007年,原告A与被告B经人介绍相识恋爱,2 0 0 8年,原、被告在南京市玄武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孩子。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A与被告B于2 0 1 4年8月8日自愿离婚。
二、原告A与被告B各人名下的财产归各人所有。
三、双方无子女、无共同债务、无共同债权。
四、被告B于2 0 1 4年8月8日一次性补偿原告A十万元。
五、本案受理费2 4 0元,由原告A负担。
六、双方无其他纠纷。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14年8月8日。
南京资深离婚律师庄荣华,擅长离婚房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案件处理,并有处理多起疑难复杂离婚案件的成功诉讼经验,成功代理多起军婚案件诉讼离婚案件,极大限度保护当事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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