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武区离婚后分割婚前共同购置房产纠纷案】-庄荣华律师全程代
浏览:次 发布日期:2014-02-10
今日知名南京离婚律师庄荣华代理一起南京市玄武区离婚后房产分割案
本案当事人为男方,双方第一次诉讼离婚在玄武法院解决,但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后,原告同意移送苏州解决,最终双方在苏州区法院调解离婚,但一致同意该财产先不解决。【原告意在先离婚后处理其他纠纷】
本案双方该财产购置于婚前,尚未取得房产证,双方在离婚诉讼过程因为女方提出过高的要求才导致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现金庄荣华律师凭借自己以往的经验以及最高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将会竭尽所能的为男方多争取财产性利益。
本案庄荣华律师将案件诉讼材料以及委托手续全部准备完毕,于2014年2月12日正式提交玄武区人民法院。
本案纠纷为纯粹的财产性纠纷,且属于不动产纠纷,依照民诉法规定,必定在不动产所在地解决,因此对方无法再次提出管辖权异议。
本案当事人为男方,双方第一次诉讼离婚在玄武法院解决,但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后,原告同意移送苏州解决,最终双方在苏州区法院调解离婚,但一致同意该财产先不解决。【原告意在先离婚后处理其他纠纷】
本案双方该财产购置于婚前,尚未取得房产证,双方在离婚诉讼过程因为女方提出过高的要求才导致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现金庄荣华律师凭借自己以往的经验以及最高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将会竭尽所能的为男方多争取财产性利益。
本案庄荣华律师将案件诉讼材料以及委托手续全部准备完毕,于2014年2月12日正式提交玄武区人民法院。
本案纠纷为纯粹的财产性纠纷,且属于不动产纠纷,依照民诉法规定,必定在不动产所在地解决,因此对方无法再次提出管辖权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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