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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破裂法律适用之律师实战引用【一】

浏览:次   发布日期:2013-02-25

感情破裂法律适用之律师实战引用【一】

离婚律师在处理诉讼案件时,通常在解决感情破裂导致解除夫妻关系的,会引用主流法律规定,如下系婚姻基本法的法定离婚条件: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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